南字发〔2018163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禁止举办或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活动等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二、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人员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三、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在校内以任何形式发布与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辅导培训及组织活动相关的宣传广告。   

各院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传达上述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监督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89683251    邮箱:njuyzb@163.com  

特此通知。